1997年1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在吉隆坡与
东盟国家首脑会晤会签署了联合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首脑会晤联合声明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于吉隆坡
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东盟合作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国家元首/政府
首脑对中国与东盟组织以及中国与东盟各国关系的迅速发展感到满意。
一致认为巩固这些关系符合各自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亚太地区的和平、稳
定与繁荣。
二、他们确认,《联合国宪章》、《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平
共处五项原则和公认的国际法应成为处理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他们特
别重申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和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原则。
三、他们承诺,促进睦邻友好关系,增加高层往来,加强在所有领
域的对话与合作机制,以增进了解和扩大互利。
四、他们同意,在东盟地区论坛及其它地区和国际组织及论坛中加
强合作。
五、他们承诺,为在二十一世纪实现各自和本地区的繁荣,在平等
互利、共负责任的原则基础上,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促进经济增长、
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他们将通过中国━东盟联合合作委员会、中国
━东盟经贸联委会、中国━东盟科技联委会等机制,进一步加强合作。
他们将继续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欧会议等区域和次区域的组织和项
目中密切相互协调与合作。
六、中国认识到东盟地区经济基础稳固,对东盟地区经济及其未来
前景表示充分的信心。中国方面确信,东亚地区仍将是世界上经济增长
最快的地区之一。中国和东盟国家一致认为有必要通过促进贸易和投资、
便利市场准入、加强技术交流、加强有关贸易和投资的信息交流和开放,
巩固他们之间密切的经济关系。他们确认在开发湄公河盆地方面有共同
的利益,承诺通过促进贸易、旅游和运输领域的活动,加强对沿岸国家
的支持。他们重申支持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普遍性,支持中国以及申请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东盟国家早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七、他们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东盟财长们在一九九七年十二
月二日吉隆坡会议上,讨论了在处理本地区目前金融形势方面各国的努
力和地区及国际合作。他们赞同财长们达成的一致意见,即尽快实施马
尼拉框架是促进地区金融稳定的建设性步骤。他们鼓励落实马尼拉框架
有关倡议的努力,并与国际货币基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国际
监管机构密切配合。他们赞赏中国对最近在本地区实行的一揽子金融援
助计划的贡献,并重申加强中国和东盟财长在经济和金融问题上合作的
重要性。
八、他们认为,维护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符合所有各方的利益。他
们承诺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彼此之间的分歧或争端,不诉诸武力或以武
力相威胁。有关各方同意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包括一九八二年《联合国
海洋法公约》,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解决南海争议。在继续寻求解决办
法的同时,他们同意探讨在有关地区合作的途径。为促进本地区的和平
与稳定,增进相互信任,有关各方同意继续自我克制,并以冷静和建设
性的方式处理有关分歧。他们还同意,不让现有的分歧阻碍友好合作关
系的发展。
九、中国赞赏并支持东盟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积极作用,重申尊
重和支持东盟建立东南亚和平、自由、中立区的努力。为此,中国欢迎
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的生效。双方还欢迎条约签字国和核武器国之间
为有助于后者参加东南亚无核区条约议定书而正在进行的磋商。东盟成
员国认为一个和平、稳定和繁荣的中国是世界,特别是亚太地区长期和
平、稳定与发展的重要因素。东盟成员国重申继续奉行一个中国的政策。
十、中国和东盟成员国承诺共同为促进亚太和世界的和平与进步做
出贡献,并以积极的姿态迎接充满活力的地区和国际环境所带来的挑战。
十一、中国欢迎东盟通过的二0二0年展望,它反映了东盟的活力
和迎接下个世纪挑战的决心。
十二、中国和东盟成员国将发展彼此之间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作为
中国与东盟在二十一世纪关系的重要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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